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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1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0:20:59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169名,幼儿园聘用包干制(以钱养事)教师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学科及人员类别
 
  180名教师按照工作经历要求分为三类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岗位89名,在职教师岗位66名,在职优秀教师岗位25名。按照学科分布如下:语文56名,数学33名,英语1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科学6名,历史9名,地理3名,生物1名,政治/道法10名,音乐5名,体育17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6名,心理健康4名,幼儿园教师11名。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应聘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 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 武汉经开区教育局统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 应往届毕业生。应届:2023、2024届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往届:其它年度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具有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 学历学位。
 
  (1)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高中教师岗位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须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 年龄。大专、本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部分岗位只限学段未限学科,下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 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 工作经历: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至少2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证明工作经历。
 
  (三)在职优秀教师岗位
 
  1. 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 资历及业绩: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6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且符合以下业绩任一条件:
 
  (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
 
  (2)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党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及其他综合类相当荣誉者;
 
  (3)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4)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或其它现场赛课一等奖,省、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5)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中、高考先进教师、先进工作者及其它相当荣誉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7月16日,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www.whkf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 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22日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站,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0: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 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申报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必须在备注栏填写专业方向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课程、相应资格证书等);申报往届毕业生岗位、在职教师岗位和在职优秀教师岗位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工作经历”,其中申报在职优秀教师岗位必须在“近年内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栏详细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情况,同时将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3. 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12:00后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2日17:00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4. 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3日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7月28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应往届毕业生岗位、在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A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按6:4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考生缺考一门或因违纪取消成绩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职优秀教师岗位测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B卷)》。
 
  博士学历学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选确定与资格复审
 
  1.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未达1:3比例的,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才能参加面试。
 
  2. 笔试结束后,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或面试当天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学生试讲和说课等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或才艺展示。面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上旬。
 
  (七)体检和考察
 
  1. 综合成绩计算。在职优秀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 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 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约。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人员管理
 
  1.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系统合同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制教师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执行全区教育事业单位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取得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的,可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用人单位有空岗)。
 
  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在职优秀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空岗)且本人业绩满足经开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经开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2. 幼儿园聘用人员按照聘用包干制方式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幼儿园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12.23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
 
  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报考环节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同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实习期不纳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范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 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报到、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
 
  2. 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 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 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4897867、84850495;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558、83565099;监督电话:027-84850632。
 
  (八)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