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请登录光谷人网(https://www.ggrenfu.cn/#/detail?no=ZP240510119469)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时间:8月28日至9月5日16:00。
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需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党员身份证明(如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
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2.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在8月28日至9月6日12:00期间登录光谷人网,点击“个人中心-求职招聘-招聘申请记录”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9月7日9:00至9月8日9:30,登录光谷人网,点击“个人中心-求职招聘-招聘申请记录-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合卷
(二)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9月8日(周日)
9:3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1:30 申论
地点: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开放大学),具体校区及考场信息见笔试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登录光谷人网(www.ovc-talent.com)点击“个人中心-求职招聘-招聘申请记录”查询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分别为60分、40分,总分100分。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例如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当天。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将在“考场成绩公示栏”公示,面试完的考生可现场查阅个人面试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如有不按规定时间、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均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阶段。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学习表现、诚信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时间和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管理及薪酬福利
(一)聘用管理
凡聘用人员,按照学校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进行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福利
按照学校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到岗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27-87996152 (8:30-11:30 14:00-16:00)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开放大学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