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体育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是新中国首批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53年成立于江西省南昌市,1955年迁至湖北省武汉市,1956年更名为武汉体育学院,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2001年调整为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2018年入选湖北省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教育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医学等8个学科门类。体育学一级学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获评“湖北省高校优势学科”、“湖北省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湖北省重点优势学科”、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类。“智能体育与产业发展”“运动与脑科学”“体教融合与健康促进”“新闻传播学”4个学科(群)获批湖北省“十四五”优势特色学科(群)。
二、招聘计划
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体育学院招聘网站(http://zp.whsu.edu.cn/)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1个岗位。
3.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在武汉体育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面试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体育学院网站(https://www.whsu.edu.cn/)、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hs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应聘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武汉体育学院网站(https://www.whsu.edu.cn/)、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hs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体育学院网站(https://www.whsu.edu.cn/)、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whs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93065(武汉体育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1187(武汉体育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武汉体育学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