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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武汉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3 09:40:47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主要从事留置场所执勤看护任务,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从意识;

(三)湖北省户籍,男性,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期间出生),身高170cm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能够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单测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单测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岗位分配;

(六)国家、省、市规定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二)曾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曾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曾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或者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在辅警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七)有纹身、烟疤等体表异样情形的;

(八)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2日12:00至6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2日12:00至6月27日17:00登录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进行网上报名(6月27日17:00截止报名)。请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所有报名相关信息,上传照片须蓝、红底近期证件照。报名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本人学历证书;

(3)退伍证(如有)。

3.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6月22日12:00至6月27日17:00,对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资格确认的应聘者于2023年6月29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三项,标准为:

(1)男子1000米跑≤4'45"(测评次数为1次);

(2)10米×4往返跑≤13'4";

(3)立定跳远≧1.97米。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时,体能测评达标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审时需携带报名表(网上打印)、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记录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另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评定

按照体测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依据综合成绩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以退伍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其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色盲、纹身、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与江夏公安分局委托的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辅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月均工资5500元-6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就餐,执勤专项工作期间,按规定发放执勤补贴。

五、特别提醒

(一)本次公安辅警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7798289674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50766287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