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委托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辅助民警开展相关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硚口分局留置看护
● 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留置看护 人数:30人
本次招聘辅警从事看护工作外,需根据工作安排执行其他工作任务,日常有夜班。
●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二)男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至2001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度放宽)。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在4.9及以上,身高不低于168cm,无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
(四)优秀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正在从事辅警工作或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应聘者自行下载《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辅警报名表》填写,发送至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邮箱469690188@qq.com。
(二)线下提交报名资料:于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止,应聘者持《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辅警报名表》(附件1,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1寸彩色登记照)、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近一个月内打印的本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件,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2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到硚口公安分局(武汉市硚口区长安路19号)辅警办公室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收取后不予归还。如未完整填写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三)本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聘用资格。
(四)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层层选拔,择优录取,经岗前集中培训和随岗培训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按计划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内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三天。
(九)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为期2个月的培训和试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聘用的辅警财政经费按人年均6万元保障,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局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及执勤装备,免费提供工作餐,带薪年休假、陪产假等福利待遇。
注意事项
(一)本次辅警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的辅警,将由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资格审核及面试现场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故意隐瞒病情不予聘用。
联系我们
硚口分局咨询电话:027-8539496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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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刘经理 135546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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