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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武汉市洪山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10:49:02

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武汉市洪山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此次专项招聘共8人,其中,洪山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招聘3人,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5人。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毕业且尚未招录为公务员或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7月26日9:00至8月1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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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

2、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于7月26日至8月1日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7月27日9:00至8月2日17:0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8月22日12:00至8月26日8:3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二)笔试时间

8月26日(周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按5:5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入围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参加面试。面试前,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在本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面试,但应聘人员需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局及招聘单位参照《武汉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组织,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政策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二)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27-87753225(洪山区司法局)027-87393002(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7397063(洪山区);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度部分区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