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阳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枣阳市人社局”)、枣阳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枣阳市卫健局”)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场公开面试考核签约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面试考核签约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刑事处罚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及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枣阳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拟现场面试考核签约单位、岗位、专业
详见《枣阳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阳市人社局、枣阳市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建招聘小组,招聘单位在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局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岗位条件要求,现场公开面试考核。对招聘岗位有竞争的,按面试考核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上一场招聘已签约岗位在下一场招聘会自动核减,招满为止。
(一)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发布以校园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参加专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2月29日14:00-17: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2.时间:2024年3月1日14:00-17:00
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
3.时间:2024年3月3日13:00-17:00
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4.时间:2024年3月4日13:30-17:3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5.时间:2024年3月12日14:00-17:00
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
……
因后续校园招聘会时间暂未确定,在本次校园招聘后视岗位空余情况另行安排,具体以后续招聘公告为准。
面试场地由招聘单位提前联系主办方协调提供,具体根据现场安排确定。面试考生根据招聘单位安排,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开始前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地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含)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现场参加面试考核。
(四)招聘单位在市卫健局和市人社局监督下,根据公告的岗位专业需求,结合考生报考岗位确定签约对象(不得突破公告招聘计划数)。
(五)考生签约后现场上交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人事档案(或开具调档函)及两张登记照片,并参加体检和政审。(对2024年毕业和住培人员暂未取得结业证合格证的,采取先签约待证件取得后再办理录聘手续方式)。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枣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或面试岗位没有形成竞争的,允许其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整体面试合格线定为65分。
(二)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三)面试命题委托枣阳市人事考试院确定。
(四)面试考核小组组成。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招聘小组必须由7人面试考官组成(其中一线专家应不少于4名)。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小组三人(设主考官一名)和其他招聘单位四人(参与此次招聘其他单位参加人员抽签产生)组成,同时设记分员、复核员(计时员)、监督员各一名(根据现场参加人员指定异单位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的监督指导下,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并对结果签字确认。
(五)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原则上最高分为90分,高于90分或者低于60分的,考官要在评分表上作出说明。
(六)根据考生报名应聘单位情况,分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三场进行。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填写相关应聘信息后进入现场面试环节。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在办理手续时负责再次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面试成绩和学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体检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七、聘用和管理
(一)结果公示。招聘单位应在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网站公布在人社部门备案的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招聘人员名册、面试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主要包括考官投票汇总表、个体投票或考官个体打分表、打分汇总表)、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料报人社部门复审,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