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谷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招聘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谷城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谷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谷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谷城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场公开面试考核签约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本次招聘4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4年度谷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于应聘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招聘方式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组建招聘团队,深入到国内医疗卫生类高校现场,通过面试考核确定签约人选。上一场招聘已签约岗位在下一场招聘会自动核减,招满为止。
(一)参加校园专场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2日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运动场
2.时间:2024年3月28日
地点: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田径运动场
3.时间:2024年3月29日
地点:武汉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因后续校园招聘会时间、地点暂未确定,在本次校园招聘后视岗位空余情况另行发布公告,后续招聘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二)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现场报名受理人员:汪文静,电话:15997179361)
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开始前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地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含)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签约后现场上交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人事档案(或开具调档函)及两张登记照片,并参加体检和考察。(对2024年毕业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采取先签约待证件取得后再办理录聘手续方式)。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通过现场和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
(四)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高低排名时,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对象公示。县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聘用对象,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予以公示。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上报引进结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0710-7242403。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谷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或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谷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咨询电话。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10-7249332
谷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10-7242403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谷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