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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4:48:49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7名。招聘岗位条件详情等见《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30周岁以下”即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应聘人员可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学校人事处邮箱xyqczyrsc@163.com,也可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66号,联系电话:0710-3353027。
 
  (二)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协同各教学单位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材料如下:(1)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资格审核应聘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人员可按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本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交工作人员留存。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列入面试对象,等待面试通知。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考试办法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基本功等素质,面试采取说课、讲课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说课3分钟,讲课7分钟)。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75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在学校、市人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者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将招聘材料报人社部门复审,审核合格后,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353027(学校人事处电话)
 
  监督电话:0710-3353022(学校纪检部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