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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枣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3:22:54
  2024年枣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枣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20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枣阳户籍;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纹身,单侧祼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听力良好,身高在170CM以上;
 
  7.符合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以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内容需打印,不得手写),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初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测人员。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其中男子10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属于面试加分对象。
 
  (五)综合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
 
  (六)政审考察
 
  政审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体检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需至少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为枣阳市人事考试网、“枣阳就业”和“枣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枣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