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属部分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国外学历毕业生应当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报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2023年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http://gc.lxsk.com/)进行。
报名方式:登录“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 “网上报名”→“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1(报考岗位代码为A0901至A0917岗位入口)”或“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2(报考岗位代码为B0901至B0986岗位入口),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流程。应聘人员根据自己所要报考的岗位,务必正确选择报名入口进行操作,以免错失应聘机会。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8∶00。报名窗口于10月12日18: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2∶00,资格审查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须在缴费确认时限内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岗位表》中考试测试方式 “笔试”栏目标明“是”的岗位人员,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考试测试方式 “笔试”栏目标明“否”的岗位人员,不缴纳此次笔试费用,无需缴费操作,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8:3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窗口关闭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缴费窗口关闭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进行缴费操作。因此,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缴费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和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考点办理退费手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的报考人员证明材料,由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7.《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确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8.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等咨询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服务电话:0710-7249332。
9.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
10.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部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免笔试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见《岗位表》中“考试测试方式”栏。《岗位表》“考试测试方式”栏中“笔试”栏目标明“否”、“面试”栏目标明“是”的岗位,免笔试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岗位表》“考试测试方式”栏中“笔试”、“面试”栏目均标明“是”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开考比例
(一)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分别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布。笔试开考前,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二)免笔试只面试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内容
针对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设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除《岗位表》中考试测试方式 “笔试”栏目标明“否”的招聘岗位考生免笔试外,“笔试”栏目标明“是”的招聘岗位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二)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及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4.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考试安全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三)笔试成绩
笔试日后7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登录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中任一科目缺考,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违纪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岗位。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全部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过多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届时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通知,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备查。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确认备案。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本人的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3.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相关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签名的《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八、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最低合格线。
1.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免笔试只面试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
3.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及总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发布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笔试总成绩;考生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同级人社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四)加分计算公式。加分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40%=笔试总成绩。
(五)加分人员要求。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提交经服务单位、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2023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服务协议或合同、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本人毕业证复印件,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10月12日前)到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登记审核(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服务电话0710-7249332),逾期不申请的,视作放弃加分资格。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1.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2.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十、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一、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定,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上报招聘结果,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有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岗位,按最低服务期限签订首次聘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3.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熟悉《考试大纲》,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四)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五)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办公电话:0710-7249332。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