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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宜都市儿童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0:29:54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宜都市儿童医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报市卫健局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宜都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岗职工;
 
  7.不愿意服从医院专业定向和调剂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都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岗位表中的岗位数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高控制数,本次招聘若受生源不足等因素影响,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来院考生情况,对岗位数予以核减并公开发布,核减的职数用于单位本年度下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5楼人事科(宜华大道100号),网上报名邮箱:296750300@qq.com。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开展资格审核,由考生按医院要求如实提供审核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及时与考生沟通相关情况。资格审核合格的,医院通知考生按时来院参加考试。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有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10:30
 
  笔试地点: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康复楼5楼会议室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符合医院人才引进政策的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按笔试满分计入综合成绩并予以优先录用。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遇综合考试成绩相同而录用职数不足,则组织加试,加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后,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综合成绩60分设置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在合格线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考试当日在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成绩排序及入围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统筹负责,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料,经人事科审核无误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被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备案
 
  签订合同后,填写《宜都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外用工聘用备案表》,将聘用人员相关资料报市卫健局人事股备案。
 
  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及附件中所列岗位需求及职数等内容,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4836368
 

      附件2.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