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及《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结合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名,涉及4个单位,4个岗位。
每个岗位的人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以报名邮件送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并发送《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版(附照片),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和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及岗位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的原件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所属引才单位严格按引进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
(三)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工作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面试前,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并列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各引才单位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5.体检、考察地点由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所属事业单位另行通知。
(五)研究公示
1.综合面试、考察等情况,经引才单位集体研究后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备案
1.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下发聘用通知书后,引才单位与新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岗位等级,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才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采取递补的应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其它
1.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446828;举报电话:0717-6446876。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