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西陵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西陵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2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宜昌市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西陵区人社局人事人才与专技职称股(二楼217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4)《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报名人员要对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由西陵区人社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办理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其他
报名结束后,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经西陵区面向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备案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发布公告。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公文处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纸质准考证、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确认。若因考生成绩并列导致入围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的,对成绩并列考生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靠前者入围体检。本次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员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业绩考核、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备案
(一)区人社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cxl.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区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结合拟聘人员情况和招聘单位需求,进行分配。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
八、其他事项
1.对违反专项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岗位表》中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均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3.本次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6916385
监督电话:0717-6916281
附件: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