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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14:36:38

2022年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功能需要,医院按照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有编制),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临床医疗岗位:2人,要求临床医疗类(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感染科、心血管内科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选一种),上传或递交以下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1)附件1:《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需本人承诺手签字、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扫描件或原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其它岗位要求的证件(如执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网上报名材料投递邮箱:2990068991@qq.com,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现场报名递交报考资料地址:市三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

3.资格审查:本次医院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等有效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医院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二)考试安排

由医院聘请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通过与应聘者进行沟通交流,对应聘者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医院负责,考核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由本次医院另行通知。

(四)研究公示

1.综合考核、面谈、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医院党组织集体研究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市卫生健康委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告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

(五)聘用备案

拟聘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医院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享受宜昌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医院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如年薪、安家费、科研经费等待遇。

四、防疫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医院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不服从医院的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对瞒报、谎报、迟报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公告附件中所列岗位需求及职数等内容,由医院负责解释。

宜昌市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717-6221053

宜昌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717-6243618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名咨询电话:0717-6487181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717-6859330

附件1:2022年宜昌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