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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1 09:28:50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免试条件,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均参加笔试。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制成PDF格式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296750300@qq.com。联系电话:0717-4836368。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来院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分为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2)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内容: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合格线及以上人员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3.资格复审及其他

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布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5.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考生因缺考等原因未参加面试,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告。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在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录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人员自接到录用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七)录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人员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宜都市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防疫要求

(一)考试当天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佩戴口罩、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而影响身份识别。

(二)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它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公告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s://www.ydsfybjy.com/)

咨询电话:

0717-4823998(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

0717-4830803(宜都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股)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