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安乡县拟赴湖南文理学院等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及择业期内(2022、2023年)具有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学历人员;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21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24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本人简历以及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
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证、学位证,未按期提供者不予聘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四)初试。本次招考采取高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如某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超过3:1的比例,则需在现场面试考核前进行初试。如某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超过(含等于)3:1的比例,则不需要进行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现场面试考核。
初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现场面试考核总分。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初试时间和初试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及时在安乡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初试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面试考核的人选,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现场面试考核。
(五)现场面试考核。招聘小组结合招聘岗位特点,现场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应聘人员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
(六)现场签约。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现场面试考核成绩,用人单位择优从高分到低分与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场面试考核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
(七)体检。对签约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形成具体考察结论。
(九)递补。应聘人员现场放弃签约的,可按该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1次。如签约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的视为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领导。成立安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安乡县人民政府官网的考试相关信息,相关事项均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各个环节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4319401(安乡县人社局)
13873601658(安乡县住建局政工股双股长)
15717563338(安乡县财政局政工股刘股长)
监督电话:0736-4600339(纪检)
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