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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常德市石门县教育局城区学校选调在职教师18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15:55:27
  石门县教育局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共选调在职教师184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选调资格与条件
 
  1.报考资格:见附件1。
 
  2.其他条件:
 
  (1)身心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3)自愿执行选调岗位的专技等级工资。
 
  3.具有下面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和特岗教师;
 
  (2)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按规定服务5年的教师;
 
  (3)在现岗位等级不满1年的;
 
  (4)不自愿执行选调单位岗位等级工资的(见附件1);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仍在影响期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服务期未满的岗位基教中、高、正高和资深基教高级教师;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未作出结论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石门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此表在石门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须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所属乡镇中心学校政工校长、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按提示操作,用A4纸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validationList.html?t=1690882554000后,点击“证书验证”查询后,用A4纸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网络查验件(登录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其中湖南查询网址http://jyt.hunan.gov.cn/jyt/yczxfw/hnyczx_zxfw.html,其他省发证的查其官网,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7.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证件或材料;
 
  8.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以上材料(不含原件)按1-7的顺序整理好后,在左上角用一口订书针订好。
 
  (二)资格审查(8月16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准考证领取
 
  8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在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形式:高中、职高阶段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义务教育、幼儿园阶段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时量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高中、职高阶段微型课内容为现行本县高中相关学科内容;义务教育、幼儿园阶段岗位笔试内容以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其他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成绩公布:8月17日下午18:00前在石门人民政府网通知告栏公布。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8: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察
 
  分学段分学科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对象。由县教育局对其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客观的考察结论。
 
  (七)确定拟调对象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县教育局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调人员在拟定的选调岗位中选定调入岗位,按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核。
 
  (八)公示
 
  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县教育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电话:0736-532320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6-5329249(石门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736-5323350(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石门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