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33名, 具体岗位名称及数量详见《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其中: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以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准,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4.最低服务年限要求2年;
5.其他要求: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7.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2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8:00
(二)报名网址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招考信息
(三)报名程序
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注册并登录->选择报考职位->填写资格审查表->确认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及照片->确认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打印报名表->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照岗位要求上传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籍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报名人数过多等因素造成报名不成功。
五、准考证打印
2022年8月2日8:00-8月3日24: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入口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六、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地点:石门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局机关院内)。
(三)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学历证(2022年毕业生可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籍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报名时填写并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七、考试
(一)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5日(考生上午7:00—8:00入场,8:00仍未到达石门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地点:石门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局机关院内)。
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客观的考察结论。
十、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并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情形之外,暂缓聘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十三、监督
县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四、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签定《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
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需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具体要求详见《
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
0736-5337079(石门县委人才办)
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
1.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表
3.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石门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