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计划
本次县委组织部拟公开选调计划1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包括省市在澧直属机构)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满足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15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澧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名地点: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委大院5楼503室),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36-3221615。
报名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需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
③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④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的单位证明,以及满足其他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2.资格审查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考比例如果低于5:1,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否则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职位计划。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根据通知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到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委大院五楼503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由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查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四)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一般实行差额考察。
1.考察。考察重点为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资格条件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素质。
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递补不超过2次。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试用和调动手续。
2.体检。根据职位需要,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六)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分别在澧县人民政府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使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调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须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强化疫情防控。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3.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