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的相关规定,桃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驻桃源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
桃源县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
(二)岗位设置
1、文职辅警3名。
(1)县局基层文职辅警2名,主要从事协助开展派出所窗口服务等工作;
(2)交警大队文职辅警1名,主要从事文书助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2、勤务辅警13名。
(1)县局勤务辅警11名,主要从事治安防控、值班备勤辅助等工作,原则上均为基层岗位;
(2)交警大队勤务辅警2名,主要是从事边远山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协助开展执勤等工作。(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27日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桃源公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29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桃源县公安局207办公室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外县籍)、驾驶证及退伍证(退役军人)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
一般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其中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岗位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该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同类型岗位计划数中,其余岗位计划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
(五)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对象、时间、地点及范围
(1)笔试对象: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桃源县公安局301会议室
(4)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100分)
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分岗计算,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参考人员均可参加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1:2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的全部人员的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进行排名。
4、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对象:完成面试环节人员均为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内容:男性1000米长跑、女性800米长跑;纵跳摸高两项。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测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八)定岗
资格复审和考察结束后,对拟招录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并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逐一电话告知,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拟招录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或因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而被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补充体检和政审。
特别提示:体能测试通过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桃源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非因实际工作需要而被组织调整岗位,首次合同期限内不允许个人申请调动工作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聘用人员的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购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保障,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等),月实发工资为1900元左右,并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根据辅警履职和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绩效工资。
六、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0736—6684266
监督举报电话:0736—66840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桃源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2023年桃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