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潇湘才聚沅澧——2023年石门县卫健系统现场(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石门县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现场(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才33名,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均纳入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县人民医院23名,县中医医院1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详见《2023年石门县卫健系统现场(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县教育局认定的结果为准。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走进高校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网上预约报名、进高校宣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现场签约、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预约报名
网上预约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8:00-6月15日17:00。
网上预约报名者须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处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表中相应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将应聘资料(含报名表)投递至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网上登记,并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再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提交相应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走进高校宣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8:00-11:30,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适时开始考试程序及签约环节。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371号(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勤医楼1教室。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2023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6.本人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或规培进行证明)、护士资格证等其他相应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3年结束规培的在报名时无规培合格证可先行提供规培基地的相关证明报考,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供规培合格证等证件(如遇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推迟的时间相对顺延)。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卫健主管部门监督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告知。
此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当即组织面试,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面试对象根据抽签顺序进行5-10分钟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等。县卫健局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组建相应面试评委小组(每个面试小组7名评委)进行现场评分。同时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现场签约
根据岗位计划,现场(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对象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具体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自愿放弃,或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为违约,招考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县卫健主管部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并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聘用工作进程,注意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聘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石门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36-5325106(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imen.gov.cn/
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石门县卫健局:0736-5157329
石门县人民医院:0736-5323085,361407298@qq.com
石门县中医医院:0736-5339300,277942814@qq.com
附件:
1.2023年石门县卫健系统现场(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石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