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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石门县公安局招聘辅警9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11:08:45
石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1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1.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84名,具体岗位及计划见附件1。

2.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计划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6.普通辅警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山区派出所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辅警年龄要求见职位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2.应届高校毕业生。

3.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中进行了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公益性安置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7月11日)

招聘信息将通过石门县公安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双微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报名(7月20日—21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21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报名地点:石门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报告厅。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石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殊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7月24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比例不低于2: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7月26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7月26日上午8点至12点到石门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安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总分值100分;

笔试要求:参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

2.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参考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特殊岗位报考人员除参加本次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能力面试,本次面试成绩占比3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比70%。

专业能力面试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8月7日)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排位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1.5的,均参加体能测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奇数的采用收尾法计算)。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能测试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8月7日上午8:30(雨天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石门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田径场。

(六)体检(8月9日)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体检时由专业部门一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县公安局成立考察政审小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出具具体考察结论。

(八)递补

因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补员的,则根据实际情况招聘。

(九)公示(8月21日)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与人员名单,在石门县公安局网站、石门县公安局“双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果纳入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标准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标准执行。普通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人均月工资3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特殊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人均月工资51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4、辅警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县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六、监督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辅警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736-5152692

监督电话:0736-5236009   0736-5330212

本公告解释权属石门县公安局。

 

附件:       石门县公安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