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拟面向全市选调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选调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情况简介
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为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面向常德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见附表)。
三、选调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此次选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地点:鼎城区人社局4楼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7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流程:选调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在报名时对选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考试
(一)初试。选调岗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超过5:1以上的比例,则需在面试前进行初试。选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超过(含等于)5:1的比例,则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初试为笔试,分值1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主要测试内容为写作。初试时间和初试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及时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初试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现场面试考核。
(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选调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选调的下一程序。
(三)准考证领取
2023年7月28日9:00 - 17:00,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人社局七楼考试院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并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过期不领取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七、考察
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 确定人选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及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刑法》有关规定,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选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安排进程,注意浏览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
0736-73849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7509995(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
0736-7395237 (区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计划数 |
性别要求 |
工作经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常德市鼎城区招商促进事务中心 |
文字综合 |
1 |
女 |
5年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语言文学 |
1. 持有普通话水 平二级甲等以上资格证书。 2.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三篇以上文章。 3.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说明:
1.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专业要求放宽至相似相近专业。
3.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