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澧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澧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共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年满18周岁;
4.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1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东大厅人力资源服务区窗口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携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3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县公安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确实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等。总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后一天9:30,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在当天13:30前拨打考务咨询电话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2项:①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②纵跳摸高。两项均达标为合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时,在体能测试合格的条件下,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本次未被聘用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辅警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因本次考试录用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保密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训练养成,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培训合格者明确2个月的试用期(从岗前培训起开始计算)。
3.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辅警工时制按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策规定薪酬福利待遇。
4.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服从临澧县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整个招聘工作在临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进行,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及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公开招聘的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
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和”乙类乙管”的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 5806711 (临澧县公安局政工室)
(二)考务咨询电话:
0736- 5555608 (临澧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举报电话:
0736- 5777022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0736- 5555013 (县纪监委派驻纪检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临澧县公安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