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卫健系统基层人员结构,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湖南省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怀化市人民政府《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怀政办发〔2022〕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90名。详见《沅陵县2023年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执业医师(助理)证(含乡村全科执业及助理医师,下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6)具备乡镇卫生院(分院)一年及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
男: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中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岁。或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能缴满15年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核公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名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网”的公示与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考核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1月30 日17:00;
3.报名地点:卫健局人事股509室。
(三)报名要求
填写《沅陵县2023年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在单位(村、居)签出具体意见,审核人签名、盖公章,与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仅中级以上职称者须提供)、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证明材料(工资表、社保证明等)和1寸同底免冠正面近照3张,交至县卫健局人事股。
五、考核
(一)时间: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
(二)考核内容:
由县卫健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详见《沅陵县2023年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评分表》(附件3)细则,考核从资质审查、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考核组意见等多方面进行客观评价,量化为考核成绩,考核满分100分,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聘用(报名同一岗位者按得分从高至低录取,如分数并列则组织笔试,成绩高者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未达到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具体包括: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②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③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④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⑤弄虛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⑥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⑦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⑨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⑩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医风医德方面投诉被查证属实,且性质比较恶劣,或有因个人失职造成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三)考核要求
1.考核分组进行,每组至少要求2名工作人员参加。
2.严格按考核内容、程序进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六、体检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满5年。?????/span>
八、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配合,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干部参与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开始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讲解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并提出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任何馈赠和宴请,营造良好的考察工作风气。现场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迅速将所有材料收齐,由县卫健局负责按管理权限报录取主管机关。?font face="仿宋" >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咨询电话:0745-4227214(卫健局人事股)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