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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长沙县公安局招聘辅警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10:26:41
  长沙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7〕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长沙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编外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长沙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享受长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17日至200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2024年3月17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长沙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16:30。
 
  2.报名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0日。
 
  由长沙县公安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缴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考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50元。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21日9:00至3月22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成功支付考务费后即为网上报名程序结束,报考人员等待笔试。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减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6:30期间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身份证和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csxsrcw@163.com邮箱。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不通过的需在缴费期限内缴费,缴费咨询电话:0731-84062928。
 
  3.开考比例:缴费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00-3月30日9:3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时量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的要求按规定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统一向考生反馈。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进行身高测量。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5.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的资格。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 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阶段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登录长沙星沙人才网,查看《长沙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纵跳摸高≧265厘米;女子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4″1、纵跳摸高≧230厘米。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
 
  (九)体检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低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非《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长沙县公安局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2.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拟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六、特别注意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核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1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补充。
 
  七、其他
 
  1.报考咨询: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0731—84015015(限上班时间)
 
  2.监督电话:长沙县公安局督察大队,0731-84015206(限上班时间)
 
  3.技术支持: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0731-84062928(限上班时间)
 
  4.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由长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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