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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招聘中小学_幼儿园教师29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09 16:10:21
  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有关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品牌,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会计岗位共39个,招聘计划295名,年龄、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说明:
 
  1.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37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2.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未列入招考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认定。报考人员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为准。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诚信承诺书,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5日9:00—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系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表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5.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每项岗位条件要求,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教师招聘系统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审查时间为4月15日9:00—4月17日18:00。系统审查合格后不可再修改信息及改报岗位。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缴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缴费。系统审查合格为报名成功人员。报名成功人员在“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内缴纳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时间为4月15日9:00-4月18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2.缴费成功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有效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缴费结束后,提出改报岗位的书面申请,具体提交时间及地点详见岗位调整通知。
 
  3.准考证打印通道于4月24日上午10:00开通,有效报名人员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四)笔试
 
  1.时间: 4月27日(星期六)。
 
  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5月13日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五)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数为15个以下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16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考生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③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或教师资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会计岗位不需要提供;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网页验证截图或发证机关提供的成绩证明单,会计岗位不需要提供;⑤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需提交《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还应提交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1次)。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29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6月12日通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以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1次)。
 
  5.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岗位工作实际,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将于2025年6月统一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
 
  3.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312
 
  监督电话:
 
  0731-88999276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