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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浏阳市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0:38:28
  浏阳市2024年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浏阳市目前在编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试教+深度面谈)—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公告、有关引进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引进人员公示通过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式:关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就业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上传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③学位证、④岗位明确需要提供的职称资质证书或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附件(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上传)。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31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5日10:00至7月31日17:00。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引进公告,诚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行为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报名期内,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必须确认报名才能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引进计划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含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此比例,则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5.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适岗能力评价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根据要求在2024年7月26日至8月5日12:00前上传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至指定邮箱,适岗能力评价相关要求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考核。
 
  3.适岗能力评价情况仅作为入围考核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 入围考核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形式、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考核人选缺额的,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试教+深度面谈)
 
  1.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2)试教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3)试教采用片段教学方式进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为我市现行高中相应科目教材。
 
  (4)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试教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深度面谈
 
  (1) 进入深度面谈的人选从试教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 深度面谈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3)深度面谈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3.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试教成绩占60%、深度面谈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七)体检(含涉毒筛查)
 
  1.体检对象以岗位引进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经批准,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引进岗位考察人选有空缺的,经批准,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九)选岗(自主选择学校)
 
  1.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试教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再选岗。
 
  2.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选岗考生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离浏阳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选拔考试等;③辞职;④其他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行为。建立违约金制度,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需赔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4.选岗(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经批准,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递补1次。
 
  3.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人才管理和有关待遇
 
  (一)服务年限、考核管理。本次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我市在编在岗教师待遇。试用期1年,在浏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薪酬待遇及引进补贴。按照《浏阳市教育人才引进培育的若干措施(试行)》执行,对于新引进的认定为教育高专人才的名优教师或全日制博士、部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3年内分别按每年10万元、3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对在浏阳首次购房的,按类别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返还已发放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会同中共浏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参加各项引进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引才活动的,视作放弃。
 
  (二)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三) 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参加资格审核,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公开引才各环节中有关事宜的具体通知,均以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
 
  报考咨询电话: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3795062(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