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薪酬待遇
(1)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纳入园区编外合同制管理,详见《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薪酬待遇:本次拟录用的园区编外合同制人员薪酬待遇按园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年收入约12—18万元,具体根据岗位、学历、职称等实际情况确定,入职后根据工作能力和业绩情况有晋升空间。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园区办公室或用人部门根据相关资料认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2022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及学位证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以社保缴纳记录为认定依据),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报名程序与方法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csjxkfq.changsha.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考生登录网络报名平台(http://new.way51.com/iweb/webadmin/examsign.html?o=2018)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同时须附上个人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任职经历证明、相关职称和资格证书)扫描件。
(3)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9:00至2022年8月1日17:30。
3、资格初审
(1)根据报名人数及报名者所投简历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28日9:00至2022年8月2日17:30。
(3)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3日9:30。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2022年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园区审查。
4、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参加笔试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一致)。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打包封存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件。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笔试总分为100分,由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构成,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4)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按程序申请查分,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5)考生可在2022年8月20日开始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8月22日(9:00—12:00)到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5016办公室(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31号)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8月23日(13:3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5、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于2022年8月24日在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布。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①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②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2022年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⑤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为中共党员身份的岗位需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缺一不可。
(4)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6、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及其它综合能力。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
7、确定入围人员并组织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成绩将于面试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园区承担。
(4)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8、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园区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室及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9、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由园区管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严格服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规章制度管理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无合适人选,则岗位空缺。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在招考组织实施全过程中,将按照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要求见附件3。
2、所有参考考生需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方可参加考试。
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园区办公室组织实施,园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本次招聘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31-84456922
监督电话:0731-85427589
附件1: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