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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4:56:21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招聘一般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条件

职位名称

招录人数

工作经

验要求

政治面貌

最高年

龄要求

最低学

历要求

专业

要求

办公室文秘

1

不限

不限

35周岁(指1987年1月16日(含)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专业

(一)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公告方式:

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x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

2023年 1月16日—30日( 09:00-12:00,13:30-17: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0731-82252008

(三)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196号长房中庭国际10楼1001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参见附件1:《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亲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资格初审合格即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人数,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核减相应岗位,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4日( 09:00 )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任何一份材料均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在阅卷完成后即公布在天心区民宗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心区民宗局门户网站 “通知公告”栏;

3.面试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七.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天心区民宗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机关事业单位进入要求的相关检测,体检、检测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政审考察方式为实地调查或函询。

九.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心区民宗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后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长沙市天心区民宗局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1日

附件:《长沙市天心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