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心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掌握电脑操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3、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条件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年龄要求 |
性别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岗位 要求 |
办公室综合 |
1 |
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6日(含)以后出生) |
不限 |
专科或以上学历 |
不限 |
能胜任办公室综合工作及基础材料撰写 |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信息发布——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x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天心区委政法委1208办公室(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0731-85898211)
(3)报名人员需携带:
①《天心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本人签名);②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③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领取准考证: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莫女士,联系电话:0731-85898211)。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初审合格进入笔试。
4、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方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任何一份材料均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在阅卷完成后即公布在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请考生自行查询。
5、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谈考核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 “通知公告”栏。
(3)面试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6、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要求的相关检测,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政审考察方式为实地调查或函询。
8、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后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可由天心区委政法委研究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天心区委政法委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