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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01 11:26:51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考试具体安排等信息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shrss.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普通雇员1名。截至2023年1月31日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经办工作经历,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或网络工程。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本岗位是服务窗口,面向基层,需要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扫描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183310381@qq.com,我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9日17: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10日12:00。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3年2月10日16:00前电话通知,不合格的人员将不再电话通知。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10人,则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工作人员将于笔试当日17:00前电话通知入围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未入围面试的考生将不再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超过10人,则直接面试。

八、考核

(一)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如组织笔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如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总成绩。

九、体检

(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二)体检由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一)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可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在签订劳动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五)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十一、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4907992

2、监督电话:0731-84907998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日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