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是具体负责长沙工业学院筹建、申办等工作的事业法人单位。为顺利推进筹建工作、加快师资队伍储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在长沙工业学院批准设立之前,由长沙市教育局委托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统筹负责工作安排、管理、服务、考核、待遇发放等所有事宜。
三、引进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长人才发〔2017〕6 号,附件5)中A、B、C、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技能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享受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及以上;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国家、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辅导学生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主教练或指导老师(排名第1)。
4.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在本科院校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且参与过省级课题的研究或主持过一项校级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
5.获评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仅限获奖时任教于高校)。
(三)所学学科(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与所报名的岗位相符,且符合“《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具体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3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学历报考。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岗位、引进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15个,详见《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说明:1.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个人提交报名表的当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为准。出现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时,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五、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入围体检人员签订《预录用承诺书》——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拟引进人员公示平台:长沙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hangsha.gov.cn/)或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网站(https://www.cit-po.cn)。有关考核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指定报名邮箱:csgyxycjswzx@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编号 |
资格条件 |
须提交的材料 |
1 |
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长人才发〔2017〕6 号)中A、B、C、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技能人才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评人才认定条件技能人才的证明 |
2 |
年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技能人才;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
3 |
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 (1)享受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及以上;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不含国家、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 (3)辅导学生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主教练或指导老师(排名第1)。 |
身份证+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符合(1)-(3)条之一的证明材料 |
4 |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以下一个条件的: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有在本科院校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且参与过省级课题的研究或主持过一项校级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专业论文。 |
(1)身份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2)身份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在本科院校任教3年及以上的证明(或承诺书或聘用合同或年度考核表)+课题成果、专业论文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
5 |
获评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仅限获奖时任教于高校)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评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证明 |
按照上表“须提交的材料”要求提交材料,并填写《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将须提交的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与报名表制成一个压缩包,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csgyxycjswzx@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注明“2023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公告将在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网站(https://www.cit-po.cn)公告。
3.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签订《预录用承诺书》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预录用承诺书》。出现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或放弃签订《预录用承诺书》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体检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由引进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引进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录用人员须与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优秀骨干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引进的骨干教师相关待遇参照《关于印发〈长沙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教发〔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
1.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人事招聘咨询电话:0731—82782015。
2.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人事招聘监督电话:0731—82782013。
3.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0731-84899738
4.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1: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4: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学科专业目录.pdf附件5: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docx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