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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浏阳市人民医院招聘2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1:54:18

浏阳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文件精神,浏阳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浏阳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临床、教学、科研等于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是浏阳市红十字医院,中南大学、南华大学、长沙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医院占地170亩,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80张,工作人员1900余人,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专家700余人。先后有30多名学科带头人赴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以色列、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修学习。

 

目前有42个临床科室和5个医技科室,各专业技术水平一直处于湖南省同级医院前列,为全国县级医院前30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获湖南省县级医院第1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28人,影像医师1名、药师3名、临床医师9名、检验师1名、病理技术员2名、影像技师1名、护士9名、窗口收费员2名。具体要求见下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4.具备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5.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6.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7.25周岁以下是指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8.服从医院日常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5)现役军人;(6)浏阳市在编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浏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00-17:30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4号楼9楼人力资源部(地址: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联系人:鲁姣连,电话:0731-83666546 )。

3.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一)、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 、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最低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除外)。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拟于8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主要测试专业理论水平。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起点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拟于8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操作能力。

3.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涉毒检查)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由浏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未参加体检(涉毒检查)或体检(涉毒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涉毒检查)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本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和《浏阳市卫健系统编外合同制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浏卫健发〔2022〕7号)要求,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并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浏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0731-8366098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