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党外代表人士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附件1:《2023年中共长沙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2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8日(含当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0月18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和网(http://www.hewang.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和网(http://www.hewang.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s://zk.cshr.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本科以上学历);
(4)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等。
如未上传岗位要求所需资料,或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正常报考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9:00—10月25日(周三)16: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9:00—10月26日(周四)12:00。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提示需补充资料的应及时补充上传并再次提交,未及时按要求补充相关资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9:00—11月5日(周日)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5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统战理论研究岗位笔试科目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申论,文秘岗位笔试科目为写作(科目一:领导讲话、科目二:理论文章)。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权重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23年11月12日(周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23年11月13日(周一)(9:30-12:00)到中共长沙市委统战部(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833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1月14日(周二)(9:3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入围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②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③文秘岗位需提供2年及以上专职文字岗位工作经历证明;④文秘岗位需提供5篇及以上由本人从事专职文字岗位时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章(单位加盖公章)。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统战理论研究岗位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文秘岗位考核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和网上公布。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统战理论研究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和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中共长沙市委统战部干部处:0731-88667397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285475
3.监督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731-88667923
中共长沙市委统战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