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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长沙市纪委监委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09 15:56:35

长沙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考资格
 
  1.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 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6. 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讲解员和新媒体采编人员各1名。详见《长沙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说明:
 
  1. 32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2月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12月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 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1月。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4. 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5.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清廉长沙网站(http://www.ljc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清廉长沙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现场报名时间:11月15日-11月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 现场报名地址: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大楼北栋605室)。
 
  4.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的证明(加盖公章)、《长沙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讲解员岗位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证书,新媒体采编岗位需3年县级及以上媒体从业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材料均需原件加复印件1份,如遗失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 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及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 笔试成绩通知:笔试结束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笔试成绩。
 
  4. 进入考核人员公示: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考核。入围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清廉长沙网站(http://www.ljcs.gov.cn/)上公布。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
 
  1. 讲解员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以现场试讲形式进行。考生成绩按照笔试占50%,试讲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 新媒体采编人员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以现场机试形式进行,考生进行上机操作。考生成绩按照笔试占50%,机试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含资格终审)
 
  1. 考核结束后,对各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进行考察,采取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的考察,并由本人提供近期入职体检证明。
 
  2. 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3. 所有录取人员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4. 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六、其他
 
  1. 咨询电话:0731-88667245(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2. 监督电话:0731-88667153(市纪委监委机关纪委)
 
              0731-849079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长沙市纪委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