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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郴州市汝城县直赴高校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0:12:35
  2024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2024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招聘岗位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1993年5月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的报考条件。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2.5年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拟在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湘南学院等高校设置现场报名点,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具体地点以各高校招生就业处公布为准。如以上学校未设置报名点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他现场报名点报名。
 
  (2)汝城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3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地点:汝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6室)(汝城县郴义路147号)。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委托报名书,并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委托书上。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经批准,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无人报名或者报名人数未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汝城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24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并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两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一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资质证;(3)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在汝城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汝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6.领取准考证。面试前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复印报考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7.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8.面试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官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入围对象成绩排名相同情形,则一并列入体检对象。如因此出现最终招聘对象超过原岗位招聘计划的,则增加原岗位招聘计划数。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汝城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原件,缺少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汝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且列入《2024年汝城县全职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应待遇。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35093。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卫健局人事股,0735-8198483;
 
  本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2024年汝城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汝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