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1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6)。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3)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需在198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苏仙区在编工作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考试费用。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2)考生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附件7)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视为报名未完成,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加入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招聘咨询QQ群,群号:491025458。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9:00至2023年1月12日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于2023年1月13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公告。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打印填写好《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有效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届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提供);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为苏仙区高中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内容详见指定教材(附件4),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幅度。采用百分制,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5)面试成绩与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每组评委对每名考生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所报考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所有评委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五)体检
1.组织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预计在2023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签约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签约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郴州市苏仙区委人才办备案,苏仙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四、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从市外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从市外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表内)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表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放弃签约、体检、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苏仙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0735-2266218
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2.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郴州市第二中学:0735-2883730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
1.严肃处理招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面试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八、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公告中人才政策由苏仙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苏仙区教育局、郴州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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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2年郴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指定教材
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7.报名二维码
中共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