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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字采编记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1:39:38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字采编记者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公开招聘文字采编记者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岗位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文字采编记者

(二)职责

1.负责撰写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各类文字新闻稿件和文字综合性材料。

2.负责对基层单位报送的文字新闻素材进行加工、编辑、组稿,向中、省、市新闻媒体单位投稿。

3.负责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各类文字新闻稿件发布内容的选题策划和总队全媒体中心素材上报。

4.负责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会议活动、执勤训练、应急救援等各类重大活动的拍照摄影和图片处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具有扎实的新闻宣传文字稿件采编能力以及方案总结材料编辑写作能力。善于进行图文编辑和内容整合。能撰写经验纪实性、深度专题等文稿。对新闻动态有高度的敏锐性。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摄影、摄像器材。

3.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新闻、中文等相关专业以及具有市级以上媒体记者、文字编辑岗位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在省市级以上媒体发表过署名文章稿件人员优先考虑。能力素质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能够在消防宣传工作岗位长期稳定任职3年以上。

4.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发放加班补助。每月4天左右在队24小时值班,发放值班补助。

5.专职消防宣传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定期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一日三餐、发放统一工作服装,提供住宿。

3.根据工作年限情况,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入职1年后)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5.每周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有值班、加班、出警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并发放相应补助。

(二)工资薪金

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不低于4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值班补助),若转正后加入值班备勤,发放值班补贴600元/月。根据加班时长发放加班补助20元/小时。根据每月宣传稿件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奖励。经年度考核良好的逐级逐档每年增长100元,每年年底考评合格增发一个月奖励工资。取得记者资格证、编导证、导演证的宣传员每月增发200元津补贴。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

报名方式一(现场报名):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郴州大道中梁首府楼盘旁)

报名方式二(线上报名):

简历投递:290495083@qq.com

联系方式:王先生,1580735515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1.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学历证书、其他证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90495083@qq.com,具体考试(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实操考核)时间待电话通知。

2.投递简历时可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作品资料):本人独立完成的各类新闻稿件、综合材料4篇以上,数量不限。

五、面试、笔试、实操

1.资格审核后确定考核人员

报名截止后,支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笔试、实操,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2.考核测试分面试、笔试、实操

面试内容:审查个人资料,考察语言表达、综合素养。

笔试内容:宣传相关工作基本常识及消防宣传文稿写作。

实操内容:设置相关场景考察照相机使用能力和图片拍摄技能。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30%+笔试×40%+实操成绩×30%+加分(有相关新闻长篇通讯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每1篇加2分,加分总分不超过6分)。

六、体检

1.体检时间:短信通知。

2.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录取人员先行缴纳,待入职试用期过后凭发票在所在单位报销。

5.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到达通知地点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纪律监督和政治审查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③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④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⑤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⑥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招聘由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最终解释。

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