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3年嘉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嘉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0、35周岁以下的,分别指1992年8月30日、198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提出、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2023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2023年8月,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1届、2022届、2023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2023年嘉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本次考试允许代报名,代报名人员必须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所有材料;3、代报名委托书。)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地点。嘉禾县人社局办公楼6楼多功能厅。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4.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址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如代领笔试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填写《2023年嘉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3年9月15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023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采取现场申请的方式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23年9月20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3年嘉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不能美颜及修图)(1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2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并填写好《2023年嘉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必须为手写)。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组织。笔试由嘉禾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见附件:2023年嘉禾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6.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嘉禾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⑴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若成绩还相同则再增加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适时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嘉禾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嘉禾县人社局确认,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嘉禾县人社局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嘉禾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事管股:0735-6632617。
(三)举报投诉:嘉禾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35-6626199,嘉禾县人社局办公室:0735—66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