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耒阳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提高医保专业人才队伍素质,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耒阳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17名,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选聘岗位及数量
1.岗位①:选聘1名文字综合工作人员;
2.岗位②:选聘2名财务工作人员;
3.岗位③:选聘1名信息管理人员;
4.岗位④:选聘13名医保业务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聘范围
耒阳市范围内具有差额、全额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上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能力;
6.新晋升职级的要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进入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未满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附件1(2023年耒阳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限: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9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b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现工作单位介绍信;d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e需要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②报考者须填写《耒阳市2023年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
③选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选聘计划数,并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公开选聘资格。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岗位①文字综合笔试内容为写作,笔试时限180分钟,满分为100分。岗位②财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财务专业知识占60%,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岗位③信息管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岗位④医保业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和医保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医学基础知识占30%,医保业务知识占30%,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向选聘办提出书面查询申请。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体检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①文字综合按分值占比高的文章的得分进行排名;岗位②财务、岗位③信息管理、岗位④医保业务分别按专业知识得分排名。体检、考察需递补的,若递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也按这种方式进行排名。凡放弃体检(需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公开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放弃考察(须递交书面承诺)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聘人员。
2.拟选聘人员名单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所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选聘人员有关人事调动手续,将相关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调动到耒阳市医疗保障局下属机构(耒阳市医保基金监管中心或医保费用复核中心),并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公开选聘体检、考察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市纪委监委对选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4-4352706。
4.咨询电话:0734-4269956
本公告由2023年耒阳市公开选聘医保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1:《2023年耒阳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耒阳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现工作单位介绍信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
耒阳市公开选聘医保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