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5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1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珠晖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审核认定。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及党校学历,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截至2023年11月30日,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等);
8.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珠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yzhq.gov.cn/、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ndcpta.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cndc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2)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②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认定。④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珠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网络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18:00,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即为报名完成。报名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cndcpta.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工作经历的证明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
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面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面试。
(四)面试
1.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计划数为2个的岗位,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为1个,岗位计划数为1个的则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面试成绩计为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如果再相同,则需另行组织加试。
5.在面试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因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珠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珠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
(三)本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四)本次公告由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监督电话:
中共珠晖区纪委监委:0734-3331225。
(六)咨询电话: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3331904
衡阳市珠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