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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13:25:18

2023年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雁峰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全职引进操作办法(试行)》(雁人才办通〔2023〕1号),经雁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雁峰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雁峰区卫健系统1家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雁峰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政策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二)享受人才补贴。①购房补贴:引进后,在雁峰区范围内首次购房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7万元,本科学士生可视情况一次性给予5万元或3万元购房补贴。②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本科学士生可视情况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或8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各项补贴学历条件参照《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咨询—人才政策栏查询)。
 
(三)职称岗位聘任。引进的人才已取得中级职称的,引进后按原聘任岗位等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已聘为高级职称的,在用人单位没有岗位空缺的情形下,暂时可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其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
 
以上待遇只限于本次人才引进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综合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本科学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2023届毕业本科学士生、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岗位者,需要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资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或一经发现,取消其引进资格,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衡阳市四个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四个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在职人员;
 
6.通过伪造、骗取等行为获取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或者未如实填报学历、职称资格等行为的人员;
 
7.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雁峰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8.截至2023年12月18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有吸毒史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引进方式为全职引进。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引进手续,按照用人单位的正常上班时间工作。引进的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yyfq.gov.cn)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引进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6日17:30。补充资料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月7日12:00。线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搜索“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考试-考试报名-进入本次报名通道,选择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报名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原则上不可改报,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报名人员须认真对照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3)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即为报名完成,可参加后续的资格确认。如对报考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具体咨询(见附件1)。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2.现场确认。由雁峰区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以现场确认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①线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3年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②《2023年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4);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④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⑤报名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通过后,面试(考核)通知单当场发放。考生凭面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本次面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面试(考核)。
 
3.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
 
(四)面试(考核)
 
1.报名人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随谈随签。
 
2.面试(考核)方式。除博士研究生以外,均采取专业实践能力为主,口述作答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3.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4.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75分,考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5.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yyfq.gov.cn)公布。
 
6.在面试(考核)结束后、体检程序启动前,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体检
 
1.体检由雁峰区卫健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面试(考核)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再相同则经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引进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雁峰区卫健局及用人单位召开党组(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雁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在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yyfq.gov.cn)和“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期间后若出现有严重问题影响引进的或弃权者,取消引进资格并不再递补,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讨论后决定是否引进。
 
2.引进。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对象,经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引进人员名单,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合同并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入编、岗位引进、待遇申报等手续。
 
六、监督管理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在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雁峰区委人才办负责政策指导,雁峰区卫健局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雁峰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的人才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离、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且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雁峰区卫健局根据考生所学课程组织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报考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雁峰区委人才办                  0734-8226290
 
报名、岗位条件、考务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0734-8121602
 
监督电话:
 
中共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512342
 
 
雁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