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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怀化市会同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1:33:43
  会同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会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2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会同县2024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用岗位一般要求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2024年3月1日前,已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2024年3月1日前,已通过我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县以往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htxrcb@126.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接受应聘人员在长沙、北京等地高校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下载并填写《会同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3.有关情况说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培证明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规培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
 
  考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会同县人民医院和会同县中医医院人才引进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人才引进岗位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试评分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如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仍然相同者,另行安排增加一次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的,经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兑现有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取消有关待遇。对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其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全职引进人才引进后在本县范围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按每年20%分5年兑现。具体标准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为20万元/人。
 
  2.生活补贴。对全职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每月补助2000元,享受时限为三年。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县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县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全职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对全职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会同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tong.gov.cn)等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全职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综合实际考核结果和实际工作时间享受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其他人才政策。全职引进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从事引进岗位的相关工作,不得借调、抽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在服务期内,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征得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或协议等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8826129(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45-8826281(会同县委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中共会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