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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怀化市洪江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1:27:59
  洪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外引进的或本区内非在编在岗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才岗位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14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洪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一般要求1989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9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4年3月1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1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者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洪江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10.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洪江区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
 
  1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洪江区相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2.已通过我区以往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环节后主动放弃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程序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可以是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和区工委人才办进行复核。
 
  1.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下午17:3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洪江区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jqgwrcb@163.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接受应聘人员在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大学举办的“智汇潇湘”怀化招才引才高校行活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提前填写《洪江区2024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引进岗位专业条件或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二)考试
 
  1.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人数,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性质和单位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同时进行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申请递补,须经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所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须达到75分以上),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
 
  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洪江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洪江区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补贴40万元/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补贴30万元/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补贴20万元/人;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补贴10万元/人;购房补贴按每年20%的比例分5年兑现。
 
  2.生活补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在聘用期内每月补贴500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在聘用期内每月补贴3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聘用期内每月补贴2000元;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在聘用期内每月补贴1500元,享受时限为三年。
 
  以上住房补贴、生活补贴从区人才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区外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区的干部管理权限的,引进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给予妥善安排。
 
  4.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对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洪江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630103
 
  中共洪江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段承佑0745-7630103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王宝成0745-7623812
 
  网上查询:洪江区政府门户网(hjq.huaihua.gov.cn/)、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
 
 
 
 
  中共洪江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