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怀化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名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岗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及以上,且在编在岗的教师、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湖南省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任现职务(职级)未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师德师风不良,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通过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其中高中历史、高中生物和职业教育教研员各1名。
(一)高中历史、高中生物教研员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学科大类)与选调学科岗位一致。
2.具有高中阶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有6年以上选调学科高中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高考相关学科教研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或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以下4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①近5年获得县市级及以上高中阶段相应学科教学竞赛一等奖。
②近5年为市级及以上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核心成员。
③近5年获评市级及以上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名师、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骨干教师等称号。
④近5年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
(二)职业教育教研员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具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
3.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有6年以上职业教育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或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以下5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①近5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竞赛一等奖。
②近5年为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核心成员。
③近5年获评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骨干教师等称号。
④作为团队主持人或主要成员在省级及以上教师职业能力竞赛中获个人或团队荣获一等奖。
⑤主持省级职业教育教研教改课题研究项目至少一项且已结题。
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6月30日。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予以认定。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
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有意愿参加本次选调的教师携相关资料到怀化市教育局人事科208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和网络等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怀化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自我推荐介绍(不得多于1500字)。
5.业绩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近五年所教班级学科成绩证明材料,能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论著(原件)、论文(期刊原件,知网、万方网、维普网查询网页)、研究课题(立项、中期评估、结题文件证书)、专业学术称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证书、文件等)以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有关业绩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6.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要求高清,不小于200K),同时报电子版照片。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并设置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知识水平。其中岗位专业知识(80~90分),综合知识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10~20分)。综合知识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考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入围现场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包括讲课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总时长为30分钟。讲课内容从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时长为15分钟(面对评委,没有学生)。现场答辩内容从讲课内容延伸拓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开展教学科研的组织能力和听、评课的指导能力,时长为15分钟。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及排名
采取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环节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60分(含6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要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递补
体检、考察阶段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公示
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由市教育局与选调对象原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人事工资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选调设置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以后须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选调领导小组能够及时进行联系。报考人员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调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公务员、参公身份考生选调后,须放弃原有身份和级别待遇,一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岗位服从单位安排。
6.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按国家、湖南省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5—2720002(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 0745—2210282(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纪委)
怀化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