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均为县直单位招聘。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时取得职业资格,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本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 - 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2室(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山路15号)
4.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huang.gov.cn/)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2)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的证明。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限新晃户籍的岗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在2024年5月28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新晃县;二是报考人员的配偶在2024年5月28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新晃县;三是报考人在2024年5月28日前因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户籍迁出至录取学校尚未迁回,其原户籍所在地为新晃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7)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经调整招聘计划数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人员可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开考岗位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取消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及应聘人员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上应聘人员姓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领取的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方式:报考者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2.准考证领取的时间:2024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3.准考证领取的地点: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5室
4.注意事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体检等)必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见《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岗位,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纪律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采用结构化面试(其中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含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占比综合成绩的40%;采用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根据各技能操作具体要求确定,占比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
(4)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后仍达不到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考试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当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该岗位核减计划数。递补的时间及要求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2.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或技能操作成绩)×40%。
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分。
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再相同的加试笔试一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抽取确定。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递补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新晃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因受聘人员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由聘用单位与受聘者共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六、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本人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5—622204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745-6225367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