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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怀化新晃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7 14:47:54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第二次自主招聘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是一所功能齐全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怀化市及周边地区一流的县级医院。我院编制床位700张。服务湘黔边界7县、区,逾200余万人口。开设临床、医技科室35个。其中心血管内科为湖南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重症医学科、骨科、神经内科、五官科、麻醉科、呼吸内科、肾内科为怀化市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
 
  县“胸痛中心、卒中中心、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创伤中心和120急救中心”等中心在医院设置。
 
  医院现有在岗员工740余人,高级职称1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7人),中级职称200余人。医院拥有进口飞利浦64排128层螺旋CT、飞利浦1.5T高场核磁共振、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大C臂机)、奥林巴斯290主机、飞利浦四维彩超等多台进口高档仪器设备。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第二次招聘部分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该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五官科医师

1

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有执医证者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专科文凭

急诊科医师

2

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有执医证者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专科文凭

感染科医师

1

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临床医学

有执医证者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专科文凭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休息);
 
  地点:新晃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504人事股。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带简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到人事股报名;2024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我院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hrenminyiyuan@163.com
 
  医院网址:http://www.hnxhry.net/
 
  医院地址:湖南省市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解放路21号
 
  五、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每项考试分值为100分。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理论为主,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适时请考生带上身份证参考。
 
  3.笔试地点:新晃县人民医院多媒体会议室。
 
  (二)面试
 
  1.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2. 面试对象: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3. 面试地点:新晃县人民医院5楼圆桌会议室。
 
  (三)成绩构成及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均在当天统计出成绩,并在医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七)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政务公示栏和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临床医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护理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不予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新晃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七、咨询电话: 吴干事:18874521880   医院办公室:0745-6222154
 
  监督电话: 新晃县卫健局人事股:0745-2141467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