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材料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法院工作材料撰写、宣传稿件编写、照片(视频)拍摄、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本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及需交资料: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宋建群、姚婷,联系电话:0745-6221619。
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具有2年及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招聘公告后所附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22年7月19日前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毕业证、个人简历扫描件(电子档命名为“聘用制宣传材料人员+姓名”) 发送至xhfyzzb2022@163.com电子邮箱。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新晃法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新闻宣传信息写作、申论大作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22日上午9:00。地点为:新晃法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文)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政审
体检合格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三)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经本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人员,与被录用人签订人事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无法胜任的,取消聘用。
2.录用人员薪酬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除工资外,由用人单位交纳四险一金;超过一定年限可按本院的规定增加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附: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2日